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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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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程序,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院各专业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

2. 学院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3.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确定各专业考生面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

4.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制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复试基本原则与内容

※重要内容,请着重留意

(一)复试基本原则与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由我校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2.公共管理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简称文学院)有以下专业需要调剂考生,根据学校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并与文学院商定,学院将组织两次复试工作。

专业

调剂名额

土地资源管理

1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2

文化产业管理(调剂到文学院)

1

3.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第一次复试。

4.凡第一次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拟于3月23、24号在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查看第一次面试后拟录取名单),以及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成绩已达到国家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均有资格参加上述专业的校内调剂,调剂程序按《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款进行。我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校要求,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二次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要求,请加关注。

5.第一、二次复试均采取差额形式,按1:1.2的比例复试。

(二)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英语口试、听力占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100分。达不到90分者不予排序

(1)面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面试专业

8:30 - 10:30

学院会议室

(4308房间)

教育经济与管理

10:30 - 11:30

行政管理

11:30 - 12:00

土地资源管理

13:30 - 14:10

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14:10 - 17:30

社会保障

备注:每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安排以当天面试进度为准

(2)面试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三层公共管理学院4308室。

(3)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

(4)每专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为5人,工作人员3人。

(5)复试现场安排工作人员1人,负责考生的资格检查和对评委打分进行统计。

(6)考生面试前现场随机抽取面试题目,直接进入4308房间接受面试

(7)面试题目应准备充足,无重复,相同专业题目难度一致。

2.心理测试

(1)时间:2015年3月22日上午

(2)地点:公共管理学院资料室(4307房间)和团总支办公室(4303房间)

(3)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同等学力加试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我院加试科目为《财政学》和《经济学》两门课程,加试课程采用笔试方式,时间为每门2个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不予排序。

(2)考生人数:2人(社会保障专业:吴梦;土地资源管理:李鹏)

(3)考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14:00—16:00

(4)考试地点:学院会议室(4308房间)

四、面试流程及须知

(一)流程

1.到达学院后先领取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表》,交研究生教学秘书。

2.填写签到表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3.由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复试及进行网上心理测试。

4.考生的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在每一位考生结束面试时独立给出,当场统计。

(二)须知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午8:00、下午13:00)。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的面试顺序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待前一名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第二名考生自行到备考区(大厅)等候,并保持安静,参加面试考生结束后,自行进入。

4.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准备,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即刻退场,不得在考场及筹备区附近逗留。

五、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督查工作小组和学校纪委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山东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