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

关于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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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学院学生会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加强学生会内部自身建设,经学院团委研究并报请学院党委批准,提出如下关于加强学院学生会自身建设的意见。

一、会议制度:

主席团应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研究和部署学生会各项工作,会议由主席主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各部门要根据主席团会议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部门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汇报制度:

学生会主席团应定期(每月底)向学院团委书面汇报工作,主要是总结本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各部部长应定期(每两周)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主要是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学期初,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应分别向学院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报告本学期工作计划表,精确到每个月,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三、考核制度:

考核时间定于每学期末,考核对象主要是部长以上人员。主要考核主要学生干部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是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创新实践、校园文化等重大活动、基层班级和团支部建设上是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等。

考核合格者继续任用。对于考核不合格,出现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达不到班级前50%者或考试出现不及格者,应主动辞职或责令辞退。

四、联系制度:

加强两校区学生会部门和成员之间工作上的指导、沟通和传帮带。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要经常到明水校区指导帮助工作,一般每月到明水校区1-2次,遇有临时性工作,可随时到明水校区。

加强学生会与班级之间的联系。学生会研究部署的各项工作,各班级要密切配合,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各班级也要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学生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给学生会,以利于学生会改进工作,更好开展好各项活动,真正的服务于学生成长发展。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