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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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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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学院拟于近期进行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导师遴选工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政研[2012]23号)文件执行。

二、根据学校文件“只有学校正式聘任的导师才能(独立)担任第一导师”的规定,本次遴选导师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机制,可以担任我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第二导师。

三、遴选条件

拟申报我院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应满足《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工作安排

1、9月25日——9月30日,拟申报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老师需完成以下工作:

(1)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者,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供成果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经科研处核定的科研项目立项、经费及结项批件的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需全体委员的2/3以上到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对其科研、教学能力进行审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赞同票的人选,提交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2、10月8日以前,学院教授委员会将择优推荐的硕士生导师候选人的《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签署推荐意见,推举产生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3、10月8日-10月30日,遴选产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按学院的工作进度参与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师生双向选择工作,一旦选择,将作为第二导师自愿协助第一导师完成学生的培养工作。

五、有关说明

1、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科研成果、项目和经费的填报必须是已在科研、财务部门备案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学院教授委员会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条件、公布程序、公开报名、择优推荐,对申报人提供的科研成果、科研课题、获得的奖励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硕士生导师的推荐、遴选结果要在相应范围内公示。

、各申请者于9月28日上午11:30之前将申请表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电子版发至邮箱:zhuyan4302@126.com

《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及《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评审一览表》在学院群文件中下载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