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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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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党是高校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做好大学生入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为促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党员标准
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扩大民主,严格程序,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输送高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申请入党的大学生是否思想品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二、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工作
1、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学生,各基层党支部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
2、严格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民主程序。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扩大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尤其是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的意见。党支部要根据群众意见以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情况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分工联系培养。
3、加强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各校区党校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党员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4、进一步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力度。各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加强对他们的实践锻炼,从工作、学习等方面派任务、压担子,高标准、严要求,使他们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要通过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增强他们的组织观念和加入党组织的荣誉感、使命感。
5、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定期考察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季度都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要对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及时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必要调整。
6、党员发展对象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课和党课,考试成绩合格。
(4)专业学习刻苦认真,考试成绩比较优秀。
(5)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培养教育一年以上。
7、做好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共青团组织的推优。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推优”工作。基层团组织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后,须报上级团组织审核盖章。
三、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切实做好发展新党员前的准备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左右的培养考察,经班主任推荐,党支部认为确实具备入党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对拟发展的发展对象,要提前做好本人直系亲属及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审查。各党支部应提前整理出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党总支预审。
预审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登记表、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意见、综合政审材料、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由教务处出具)等。
2、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经党总支预审材料合格后,由各党支部指导党员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特别是“入党志愿”一栏,党支部要具体指导,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内容空洞无物、千篇一律和不切实际的毛病。
3、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拟发展的党员必须经过公示。各校区党总支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公告栏、教室等公众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4、组织开好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大会会议程序为: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等;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的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5)入党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须达到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 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认真执行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制度。学校党委审批新党员前,一般由各校区党总支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同拟发展党员进行谈话,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情况,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
6、严格执行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制度,。召开党委会前,党委组织部先要对拟发展党员的各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就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审核完毕后要形成专门的发展党员工作报告,提请党委会讨论批准。
7、妥善保管预备党员材料。预备党员被批准后,《入党志愿书》等其他所有入党材料,由所属党总支领回并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总支退还所属党支部保管。
四、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
1、及时进行预备党员谈话。党总支接到申请入党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通知后,由各党支部和班主任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集体谈话,表示祝贺并提出要求。及时将他们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与正式党员一起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于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总支也要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各党总支组织进行,学校党委可派人参加宣誓仪式。
3、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党支部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日常考察,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党支部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4、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要主动及时地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按要求写出转正报告。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对于尚不具体党员条件,还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对于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做好党员材料的归档、转移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党总支负责,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各党总支要专人负责党员材料的转移工作,对因工作疏忽造成党员材料遗失者,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
1、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学生党员是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和各党总支要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把“入口”关,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生辅导员要对推荐的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切实负责。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故意阻挠先进分子入党的,党总支和有关行政部门要加强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章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致使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学生进入党内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
3、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校区党总支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进行抽查,通过查看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原始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关于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也可酌情参照此意见执行。